审计师是专门从事检查并进一步证实公司会计账目和报告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专业人员。审计师是公司的高级职员。一个公司可以有一至数名审计师,其任免权在股东大会,任期由公司法规定,可以连选连任。如果在股东大会上没有任命新的审计师,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该情况通知公司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任命审计师来填补缺额。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罢免股东大会任命的审计师,并在必要时,任命新的审计师。
课程内容: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举行,报名时间约为4月上旬。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制度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包括: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和“审计理论与实务”(包括: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的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国际上最具挑战性的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开始进入中国,国家审计署的一位年青官员成为中国大陆通过考试获取该资格的第一人。 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的考试包括五个方面: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与安全、信息系统的安全与控制实务;信息系统的组织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处理过程;信息系统的完整、保密和有效;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取得与维护。由于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信息技术的更新也很快,没有像其他专业资格考试那样全面系统的教材,主要考察考生平时的知识积累和工作经验。至2012年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的考试还是全英文试卷,在中国已经设立考点。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家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同行的业务收入中,传统审计服务的收入比例正在迅速下降,风险控制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收入的比重大大提高,而这些收入增长部分往往又和IT环境审计和信息系统安全审计服务有关。